“玩消失”逃廢債?躲得一時躲不過一世

2021-01-25 09:03:16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的公告》,約談和警告了連續(xù)多期未履行網(wǎng)貸平臺(P2P)還款義務的欠款人張某某等五人。深圳等地公安機關此前在偵辦P2P案件時,也加大了利用法律打擊惡意逃廢債的力度。對P2P借款人惡意逃廢債行為,打擊力度全面升級。

我國經(jīng)濟目前仍處于“三期疊加”階段,化解金融風險已是當前經(jīng)濟工作的重中之重,處置債務則是化解金融風險工作的重要內容。不久前永煤違約事件引發(fā)市場對逃廢債的擔憂,監(jiān)管迅速堵住了漏洞。1月15日,銀保監(jiān)會等四部門制定了《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工作規(guī)程》,從制度層面布下天羅地網(wǎng),支持打擊逃廢金融債務,保障債權人權益。

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wǎng)貸機構到去年11月中旬已完全歸零。盡管如此,過往幾年,P2P平臺一方面對投資人欠下大量債務,另一方面投出去的錢又形成了很多債權。其中的一部分借款人無力還款成為壞賬,構成投資者損失,另一部分則具有一定的還款能力卻缺乏還款意愿,構成惡意逃廢債行為。

P2P行業(yè)牽涉到數(shù)以千萬計的投資者,他們或多或少遭受到直接金錢損失,有些家庭甚至連生計都大受影響。在清退P2P的過程中,如果能做到債權應收盡收,顆粒歸倉,無疑可以讓P2P的投資者多收回一些本金。減少一些損失,于個人或家庭是少一分傷心,于社會是多一分穩(wěn)定。但在清退網(wǎng)貸機構過程中,部分借款人拒不執(zhí)行借款協(xié)議,“玩消失”,不與債權處置機構接觸見面,其惡意逃廢債行為嚴重影響了網(wǎng)貸機構清退實效。

有人認為,實際運營的P2P都歸零了,還錢也是白還,躲一躲、拖一拖,風聲過了也就沒事了。這種借款人惡意逃廢債的行為無異于一座大樓火災時趁大家救火無暇他顧時偷盜財物。從法律上講,這種行為涉及刑事犯罪,但他們之所以敢于如此,主要還是抱有僥幸心理。因為P2P債務處理面臨著筆數(shù)多、單筆金額不高的情況,催收工作量非常大,只要拖一拖,時間一過就可能“平安無事”。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偵辦此類案件時,已加強了催收力度,對有意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借款人施加法律懲處。隨著處理力度的加大,惡意逃廢債的風險將越來越大,借款人當放棄僥幸心理,遵法行事,履約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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